滬港通及深港通是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
各自市場的投資者能夠透過新的跨境投資渠道買賣在對方市場上市的股票。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可透過滬股通/深股通(北向交易)分別買賣於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合資格股票,而內地投資者亦可透過港股通(南向交易)買賣於聯交所上市的合資格股票。
以下為北向交易的基本概覽:
(資料參考自香港交易所投資者資料文件, 版本日期2018年8月17日)
每日額度限制滬港通及深港通下每日跨境交易的最高買盤淨額。北向每日額度為每個市場人民幣520億元。聯交所實時監察每日額度的用量,而額度餘額將每隔1分鐘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發佈。
每日額度餘額 = 每日額度 - 買盤金額 + 賣盤成交金額 + 微調(買盤取消、買盤被對方交易所拒絕或買盤以更優價成交)
每日額度將會每日更新及維持相同水平。未使用的每日額度不會結轉至下一日的每日額度。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新的買盤將被駁回。不過,由於取消訂單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很普遍,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或可於開市競價時段完結前已回復正數水平。屆時,聯交所將再次接受北向買盤。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連續競價時段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日內餘下時間將不再接受買盤。同樣安排也適用於收盤集合競價時段。須注意,已獲接受的買盤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受影響,除非客戶取消,否則此等買盤將分別保留於在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紀錄內。
透過滬股通,客戶可買賣於上交所市場上市的若干股票,包括上證180、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有H 股同時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上交所上市A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a)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滬股;及
(b)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透過深股通,客戶可買賣於深交所市場上市的個別股票,包括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於人民幣60 億元的成份股,以及有相關H 股在聯交所上市的所有深交所上市A 股,但不包括:
(a)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深股;及
(b) 被實施風險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
有關合資格股票名單,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頁
http://www.hkex.com.hk。
深港通開通初期,能通過深股通買賣深交所創業板股票的投資者僅限於機構專業投資者。故此,本行不會提供此等股票的買賣服務。
股票會在交易日(“T”) 交收,而款項則會在T+1日交收。交收貨幣為人民幣。
交易日必須為兩地市場均開放交易且兩地市場的銀行於相應的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工作日。
以下圖表列舉了北向交易安排:
香港 | 內地 | 北向交易是否開放? | |
---|---|---|---|
第一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開放 |
第二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第三天 | 假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第四天 | 營業日 | 假日 | 不開放 |
*由於第三天是香港假期,將沒有款項交收服務提供,故第二天不會開放買賣交易。
若某一北向交易日為香港市場的半日市,北向交易將繼續開放至上交所/深交所市場收市。
北向交易將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交易時間。聯交所將於內地市場早市及午市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北向訂單。
交易時段 | 交易時間 |
---|---|
開市集合競價 | 09:15 - 09:25 |
連續競價(早市) | 09:30 - 11:30 |
連續競價(午市) | 13:00 - 14:57 |
收盤集合競價 | 14:57 - 15:00 |
根據內地規定,投資者在出售股票前,戶口須有足夠的股份。因此,如果投資者想在T日出售股份,必須確保其交易戶口於T-1日時有足夠股份。
在開市集合競價期間,當前競價將被用作價格檢查(如無當前競價,則為前收市價)。收盤集合競價期間也是使用當前競價(如無當前競價,則為最新成交價)進行價格檢查。動態價格檢查將於整個交易日內全面應用,即由開市集合競價開始前的五分鐘輸入時段直至收市。聯交所初期將動態價格檢查訂為3%,此百分比可按市況不時調整。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當任何一名投資者持有或控制內地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達5%時,其須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國證監會及有關交易所匯報,並通知上市發行人。該投資者將不得於該三日內買賣有關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就該投資者而言,每當其持股量的增加或減少達至5%,即須於三日內作出披露 (披露對象及方式同上)。由披露責任發生當日起至作出披露後兩個工作日內,該投資者不得買賣該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若該投資者的持股量變動少於5%,但導致其所持或所控制該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總量低於5%,投資者亦須於三日內披露有關信息。
根據現行內地法規,單一境外投資者(即QFII ,RQFII 及經滬港通/深港通)於一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境外投資者於一家上市公司A 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30%。
經滬港通/深港通進行北向交易的相關收費及稅項如下表:
費用 | 收費/稅率 (付費方) | 收費方 |
---|---|---|
經手費 | 成交金額0.00487% (買賣雙方) |
上交所/深交所 |
證管費 | 成交金額0.002% (買賣雙方) |
中國證監會 |
過戶費 | 成交金額0.002% (買賣雙方) |
中國結算上海/中國結算深圳 |
成交金額0.002% (買賣雙方) |
香港結算 | |
交易印花稅 | 成交金額0.1% (只收賣方) |
國家稅務總局 |
以上所有稅費項目將於T日末從香港結算參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收取。
客戶須注意,現行若干中央結算系統費用仍然適用於滬股通/深股通股票,包括與交收指示相關的股份交收費用以及款項交收費用。另外,香港結算提供存管及代理人服務代其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持有滬股通/深股通股票,並對此收取「證券組合費」。證券組合費根據每名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的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單一組合按月以港幣收取。投資者應留意,不同市場參與者的收費計劃及相關安排也或有不同。只要香港證監會批准,有關收費安排可以改變。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就上交所/深交所收取的稅項,包括印花稅及股息紅利稅,亦將適用於北向交易及透過滬港通買入的滬股通股票和透過深港通買入的深股通股票。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稅項(如適用),香港交易所將與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磋商。
分派股息時,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發行人及中國結算會預扣股息紅利稅。
以下只概述滬港通/深港通(互聯互通機制)所涉及的部分主要風險。(資料節錄自投資者教育中心《錢家有道》網頁)
以上有關滬港通/深港通的資料及材料乃按香港交易所現有有關滬港通/深港通的資料編制,資料內容可能會在滬港通及深港通實施過程中修訂或更改。有關主要風險則節錄自投資者教育中心《錢家有道》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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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香港交易所, 投資者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