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保險
亞洲卓越旅遊保(「本計劃」)為您的旅程提供全方位保障,讓您安心享受愉快旅程帶來的樂趣。
計劃特點
2019冠狀病毒病延伸保障
- 醫療費用保障高達港幣1,000,000元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 免費自動延長保險期(最長21日)
全面永久傷殘保障
- 人身意外保障中永久傷殘之賠償由喪失一隻腳趾開始
延伸保障恐怖主義活動
- 延伸醫療費用保障、人身意外保障、全球緊急支援服務及外遊警示延伸保障項下,因恐怖主義活動而引致之損失
熱門業餘運動及消閒活動
- 保障熱門業餘運動及消閒活動,如笨豬跳、急流飄筏、滑雪及其他冬季運動等
新增保障
- 外遊警示延伸保障
- 單人啟程
- 家居保障
- 海外租車自負額保障
- 創傷輔導
免費自動延長保險期
- 免費自動延長保險期長達15日(只適用於單次旅遊計劃)
不設自負額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為 18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 受保人必須為香港居民
- 年齡限制 (於出發日期起計) : 介乎6個月至75歲
- 此保險只適用於由香港出發之旅程
保障範圍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A) 醫療費用1 受保人在旅程中,因患病或意外受傷而需在外地支付醫療、手術、住院及緊急牙科護理等合理的醫療費用可獲賠償。 |
500,000 |
1,000,000 |
(B) 回港覆診費用 受保人曾於外地就醫,回港後連續90日內須繼續覆診之醫療費用,包括: |
50,000 |
100,000 |
本部份就項目 (A) 及 (B) 應付的總賠償額合共不得超過 500,000 港元(計劃A)或 1,000,000 港元(計劃B)。 |
1 如受保人年齡為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醫療費用保障」及「2019冠狀病毒病延伸保障」之最高賠償額分別為計劃A 250,000港元及計劃B 350,000港元。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若受保人因意外身故或永久傷殘,按「人身意外保障項目表」作出賠償。 |
||
(A)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之意外 (不適用於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的受保人。) |
750,000 |
1,500,000 |
(B) 其他意外2 |
500,000 |
1,000,000 |
(C) 嚴重燒傷保障3 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意外遭受3級程度燒傷,且燒傷部份達其頭部表面面積的2%或以上或其身體總表面面積的10%或以上。 |
200,000 |
300,000 |
2 如受保人年齡為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其他意外」之最高賠償額分別為計劃A 250,000港元及計劃B 350,000港元。
3 如受保人年齡為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嚴重燒傷保障」之最高賠償額為原有所選計劃的50%。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A) 緊急醫療護送 |
不設上限 |
|
(B) 治療後護送回港 |
不設上限 |
|
(C) 住院按金保証 |
40,000 |
|
(D) 護送沒人照料隨行兒童返回香港 |
40,000 |
|
(E) 親屬前往海外探望費用 |
40,000 |
|
(F) 遺體運返費用 |
30,000 |
|
(G) 24小時全球支援服務熱線 |
轉介服務 |
|
(服務由國際救援(亞洲)公司提供。)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受保人因在海外住院(連續超過24小時)而需聘請翻譯員/傳譯員之合理費用可獲賠償。 |
2,000 |
5,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旅行期間,受保人因身體受傷或患上疾病而須在海外住院連續超過24小時,將每日提供現金津貼。 |
2,000 |
5,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A) 取消行程 於申請保險後或在原定旅程出發日期前30日內(以較遲者為準),由於以下原因(第(3) 及 (4) 項除外),取消行程而導致已繳付而被沒收且未能退回的旅行團或旅行票及/或住宿費用及/或海外之當地旅行團費用的損失:
|
20,000 |
30,000 |
或 如受保人的旅遊同伴在出發日期前7日內死亡、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而受保人決定按計劃出發旅行,補償因單獨繼續行程而必須補回的旅程費用差額(包括預繳的旅行團或旅行票及/或住宿及/或海外之當地旅行團)。 |
5,000 |
10,000 |
4 有關賠償額的詳情,請參考以下「外遊警示延伸保障」。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因出現以下不能控制的事情而無可避免地縮短旅程回港,賠償旅程尚未使用及被沒收且不可退回的預繳旅行團或旅行票及/或住宿費用及/或海外之當地旅行團的損失,及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
20,000 |
30,000 |
4 有關賠償額的詳情,請參考以下「外遊警示延伸保障」。
5 就同一事故引致的損失,受保人只能索償第七部份 - 縮短行程、第八部份 - 行程改道或第九部份 - 旅程延誤其中一項保障(不可多於一項)。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保障旅程開始後,因直接遇上罷工、工業行動、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或騎劫導致受保人不能繼續已在旅程開始前確定的行程,而需作改道繼續前往原定旅程目的地或返回香港所引致的合理且不可避免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及/或住宿費用。 |
5,000 |
10,000 |
5 就同一事故引致的損失,受保人只能索償第七部份 - 縮短行程、第八部份 - 行程改道或第九部份 - 旅程延誤其中一項保障(不可多於一項)。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A) 現金津貼 因罷工、惡劣天氣、自然災害、騎劫或原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現機械及/或電路故障,而引致早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時間延遲連續達6小時或以上的現金津貼。 |
2,000 |
3,000 |
或 由於上述原因而延遲連續達6小時或以上引致的合理且不可避免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及/或住宿費用。 |
5,000 |
7,500 |
5 就同一事故引致的損失,受保人只能索償第七部份 - 縮短行程、第八部份 - 行程改道或第九部份 - 旅程延誤其中一項保障(不可多於一項)。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賠償意外遺失或損毀的個人行李及個人物品,包括高爾夫球用品及在旅程中購買之物品。 |
7,500 |
20,000 |
|
4,000 |
6,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抵達旅程目的地後,因行李延誤超過連續6小時而需要購買的梳洗用品或衣物之費用。 |
1,000 |
2,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受保人在旅程中因遺失或被竊旅遊證件而引致的額外費用可獲賠償,包括補領證件及所引致合理及必須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或住宿費用。 |
2,000 |
5,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在旅途中因盜竊、爆竊或搶劫而導致屬於並由受保人攜帶的現金、鈔票及旅遊支票的損失。 |
1,000 |
3,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於旅程中,受保人隨身攜帶的信用卡因意外遺失而遭盜用所造成之金錢損失。 |
1,000 |
3,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而導致第三者蒙受傷亡或財物損失,所需承擔之個人法律責任 。 |
2,000,000 |
2,000,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受保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在香港的無人居住的居所因火災或爆竊而引致的家居財物損失或損毀。 |
10,000 |
20,000 |
|
5,000 |
5,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如租用車輛於旅程期間發生意外或在停泊時遭損毀或被偷竊,持牌車輛租賃公司所收取的汽車保單自負額可獲賠償。 |
3,000 |
5,000 |
保障 | 計劃 A | 計劃 B |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港元) | ||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因目擊及/或是創傷性事件(嚴重身體受傷、恐怖主義活動、武裝劫持、騎劫、自然災害或強姦)的受害者而需接受創傷輔導治療的費用。 |
10,000 |
15,000 |
受保事項 | 須付保障(最高賠償額之百分比) |
---|---|
A. 意外身故 |
100% |
B. 永久傷殘 |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50% |
|
50% |
|
40% |
|
25% 10% |
|
10% 8% 4% |
|
5% 3% 2% |
|
15% 5% 2% 1% |
|
50% 15% |
|
50% |
於同一旅程,每名受保人就上表所列之受保事項可獲得的賠償總額不可超過「人身意外保障」之最高賠償額的100%。
自動延長保險期(只適用於單次旅遊計劃)
倘若受保人因交通延誤、患病或受傷、惡劣天氣、罷工、騎劫或公共交通工具出現機械及/或電路故障而需延期返港,可獲免費自動延長保險期長達15日。
2019冠狀病毒病延伸保障*
於保單生效期內,若受保人在旅程中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將提供以下保障。
保障項目 | 計劃 A | 計劃 B |
---|---|---|
第一部份 – 醫療費用保障 |
||
第三部份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
第五部份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
||
自動延長保險期^ |
最長21日 |
最長21日 |
*如受保人 (i) 在旅程前未能完成接種至少2劑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的新冠疫苗(不適用於12歲以下的受保人)及/或 (ii) 並不符合旅程目的地的疫苗接種相關入境要求,將不會提供「2019冠狀病毒病延伸保障」。
如受保人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而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 受保人亦不會獲得此保障。
^若受保人在海外旅遊時被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受保人、其配偶、子女、父母及受保人陪同的18歲以下人士,可獲免費延長保險期長達21日,惟他們必須在同一保單下投保。(只適用於單次旅遊計劃)
外遊警示延伸保障
「外遊警示延伸保障」為受保人帶來更全面的旅遊保障,減低因警示生效時可能蒙受的金錢損失。在紅色或黑色警示級別下,受保人可享有以下保障項目。
延伸保障項目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 | |
---|---|---|
紅色警示 | 黑色警示 | |
第六部份 – 取消行程 |
損失或最高賠償額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損失或最高賠償額的100%,以較低者為準 |
第七部份 – 縮短行程 |
損失或最高賠償額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損失或最高賠償額的100%,以較低者為準 |
退還旅行社收取的行政費或簽證費 |
最多300港元 |
最多300港元 |
條款:
- (1)旅程必須於原定行程出發前之7日內取消,並旅程目的地之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於取消旅程時必須仍然生效。
- (2)縮短旅程必須於旅程出發後,而旅程目的地之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在出發後才生效。
- (3)必須於受保旅程出發前之7日內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引致取消旅程,受保人由旅行社/公共交通工具機構/住宿機構收取而不獲退回的行政費用及/或已支付之旅程目的地的入境簽證費用才可獲得賠償。
不承保事項:
- (1)不承保列明於行程表內的旅程目的地於申請保險時或之前已被發出或已宣佈會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
- (2)不承保因受保人拒絕登上由原本之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安排之首班替代交通工具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或索償。
完整行程保障
保障由受保人直接離開其在香港的住所或工作地點(以較遲者為準)展開其海外旅程開始,但不超過預定出發時間前4小時;並於受保人到達其在香港的住所或工作地點,或預定回程到達時間後4小時結束,以較早者為準。
- 投保人/申請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
- 本保險只適用於常規假期旅遊或商務旅遊 (文職或行政),不適用於探險、冒險或類似行程。
- 12歲以下之兒童於旅程中必須由成人陪同。
- 如受保人 (i) 在旅程前未能完成接種至少2劑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的新冠疫苗(不適用於12歲以下的受保人)及/或 (ii) 並不符合旅程目的地的疫苗接種相關入境要求,將不會提供「2019冠狀病毒病延伸保障」。
- 申請保險時,受保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適合旅行,及沒有察覺任何足以導致取消、妨礙或縮短旅程之情況 (包括但不只限於財務、醫療、政治、惡劣天氣) 。
- 單次旅遊計劃保單一經簽發,恕不能取消且保費不獲退還。
- 本保單不可轉讓。
- 如要申請索償,必須於引致損失或可能引致損失的事件發生後30日內以書面通知亞洲保險,並於亞洲保險收到賠償申報表後30日內呈交所有損失證明文件。
- 本概述的保障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份,有關此項保障計劃的詳細內容、條款和細則及不承保範圍,請參閱正式保單,如有任何差異,均以保單內的條款細則為準,亞洲保險保留最終批核和決定權。
- 本中文內容力求符合英文原意,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下列為亞洲卓越旅遊保不承保事項的部份概略,請詳細參閱適用於本保單及每部份完整列出的不承保事項:
- 戰爭(無論已宣戰與否)、侵略、叛亂、生物或化學攻擊、內戰、內亂及相關危險。
- 恐怖主義活動(適用於所有保障項目,但第一部份 – 醫療費用保障、第二部份 – 人身意外保障、第三部份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及外遊警示延伸保障除外)。
- 核裂變或輻射污染。
- 需要依法或公共交通工具機構要求進行檢疫隔離或隔離的傳染病。
- 任何投保人、受保人、投保人或受保人的任何家庭成員或旅遊同伴蓄意、惡意、犯罪、非法或故意的行為。
- 任何已存在的病症,包括但不限於先天或遺傳的疾病、症狀或身體狀況。
- 在申請投保時已存在或已知悉其存在或應該知悉或已公佈的任何情況。
- 自損行為、懷孕、精神病、酗酒、濫用藥物、性病、愛滋病或愛滋病相關併發症。
- 受保人以專業形式情況下所參與的運動或比賽、在海拔5,000米以上進行高山遠足或跳傘、在30米水深以下潛水、或登山(需要使用繩索或岩釘); 任何計時賽或任何形式的競速比賽包括但不限於賽車、汽車拉力賽、賽馬,及游泳、帆船、單車、滑雪等比賽(徒步進行的比賽如跑步或競步則不受限制)。
- 任何飛行或其他空中活動,除非受保人是作為付費乘客去乘坐由認可航空公司或包機公司運營的持牌客運飛機,而不是作為飛行員或機組人員,也不是出於任何工作或技術操作的目的。
- 任何未能於發現行李、旅遊證件或個人錢財遺失後24小時內向有關機構(例如航空公司、旅行社、警方等)報告及提供由該機構就相關遺失發出的書面證明的損失。
- 因擁有、佔用、租用、使用或操作車輛、無人機、飛機、船隻或武器所引起的個人責任。
- 財產網絡及數據不承保條款。
- 傳染病包括其任何突變或變異(只適用於第二部份 – 人身意外保障及第十五部份 – 個人法律責任)。
- 2019冠狀病毒病/全球大流行疫症或流行病,包括其任何突變或變異(適用於所有保障項目,但第二部份 – 人身意外保障及第十五部份 – 個人法律責任除外)。
保費表 (單次旅遊計劃)
保費表 (港元) (以每名受保人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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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旅遊計劃 | 成人 (18歲 - 75歲) | 兒童 (18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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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地區 :「亞洲區域」 | 旅遊地區 :全球 | |||||
保障期(日) | 計劃 A | 計劃 B | 計劃 A | 計劃 B | 計劃 A | 計劃 B |
1 | 125 | 176 | 138 | 194 | 83 | 97 |
2 | 125 | 176 | 138 | 194 | 83 | 97 |
3 | 158 | 224 | 174 | 246 | 104 | 123 |
4 | 173 | 270 | 190 | 297 | 114 | 149 |
5 | 188 | 293 | 207 | 322 | 124 | 161 |
6 | 201 | 314 | 232 | 352 | 139 | 176 |
7 | 213 | 333 | 246 | 373 | 147 | 186 |
8 | 263 | 413 | 303 | 463 | 182 | 231 |
9 | 275 | 433 | 318 | 485 | 191 | 242 |
10 | 289 | 457 | 334 | 512 | 200 | 256 |
11 | 299 | 475 | 345 | 532 | 207 | 266 |
12 | 310 | 495 | 358 | 554 | 215 | 277 |
13 | 320 | 514 | 370 | 576 | 222 | 288 |
14 | 331 | 534 | 382 | 598 | 229 | 299 |
15 | 390 | 631 | 450 | 707 | 270 | 353 |
16 | 402 | 653 | 464 | 731 | 278 | 366 |
17 | 420 | 682 | 485 | 764 | 291 | 382 |
18 | 430 | 702 | 497 | 786 | 298 | 393 |
19 | 440 | 722 | 508 | 809 | 305 | 404 |
20 | 450 | 741 | 520 | 830 | 312 | 415 |
21 | 460 | 761 | 524 | 852 | 314 | 426 |
22 | 540 | 833 | 612 | 921 | 367 | 461 |
23 | 551 | 853 | 624 | 943 | 374 | 472 |
24 | 563 | 874 | 637 | 966 | 382 | 483 |
25 | 574 | 894 | 649 | 988 | 389 | 494 |
26 | 585 | 914 | 662 | 1,020 | 397 | 510 |
27 | 596 | 934 | 674 | 1,042 | 404 | 521 |
28 | 608 | 955 | 687 | 1,065 | 412 | 533 |
29 | 619 | 975 | 699 | 1,087 | 419 | 544 |
30 | 630 | 995 | 711 | 1,109 | 427 | 555 |
31 至 60 日 (每增加一日) |
16 | 23 | 18 | 30 | 11 | 15 |
61 至 90 日 (每增加一日) |
20 | 28 | 23 | 38 | 14 | 19 |
備註:
- 「亞洲區域」包括: 汶萊、柬埔寨、中國、關島、印尼、日本、南韓、老撾、澳門、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及越南。
- 保監局將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根據訂明的徵費率按保單保費收取保費徵費。如要進一步資料,請瀏覽亞洲保險網頁 www.asiainsurance.hk 或致電 (852) 3606 9933。 亞洲保險將會為亞洲卓越旅遊保之保單持有人繳付保費徵費。
有關更改事宜,請參閱更改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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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 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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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6 9913
查詢索償事宜
3606 9196